企业工会筹备组的筹建
根据《工会法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:“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机关有会员25人以上的,应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;不足25人的,可以独立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,也可以只选举主席(组织员)一人,组织会员开展活动。女职工较多的,可以建立女职工委员会,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;女职工较少的,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……”的规定。
企业在正式建立工会前,须建立企业的工会筹备组,筹备组成员为3~5人。组长1人(企业在考虑筹备组成员时,应把其与将成立的工会委员会主要干部、委员相联系)。
若筹备组成员还不是中国工会会员,须首先申请加入中国工会组织,其批准权属杭州高新区(滨江)总工会,具体步骤为:筹备组成员个人填写入会申请书,交至高新区(滨江)总工会批准即可。
筹备组的成立,须报经杭州高新区(滨江)总工会的批准。请示报告由成立工会的企业工会筹备组拟写(请示报告格式详见2页),在递交申请报告同时须附企业概况表(见3页),筹备组成员简历(见4页)。
关于要求成立
工 会 筹 备 组 的 报告
杭州高新区(滨江)总工会:
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五章基层组织第二十四条规定,“各种所有制企业,事业和机关等基层单位,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。”
根据本企业和职工的要求,特申请成立工会筹备组。筹备组人员由 、 、 、 、
、 、 、 、 组成,
同志任筹备组组长。
请批复。
附:1、企业概况表
2、筹备组人员个人简历表
单位盖章(代)
年 月 日
企 业 概 况 表
企业名称 | | |||||||
企业性质 | | 法人代 表姓名 | | |||||
企业地址 | | 邮 编 | | |||||
电话号码 | | |||||||
正式职工 人 数 | | 工会会员 人 数 | | |||||
大专以上 人 数 | | 高中 人数 | | 初中或初中 以下人数 | | |||
企业主要 产 品 | | |||||||
年 月 日
高新区(滨江)基层工会筹备组人员个人简历表
单 位 | | |||||||
姓名 | | 性别 | | 民族 | | |||
出身 年月 | | 籍贯 | | 文化 程度 | | |||
是否党 (团)员 | | 担任 职务 | | 联系电话 | | |||
邮 编 | | |||||||
现个人档案管理部门: | ||||||||
住址: | ||||||||
个 人 简 历 | ||||||||
年月至年月 | 在何地区、何部门、任何职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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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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